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0〕25号)、《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》(〔2016〕3号)文件要求,学院于2020年7月正式启动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。学院高度重视评估工作,成立了以学院院长为组长,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,各主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评估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工作方案,在充分研读各项评估指标后,按照填报要求,落实填报任务,圆满完成数据上报工作。现以填报数据为依据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客观地对学院办学情况做出自我评估。